西安航专《高等数学》课程
教学质量标准与质量监控保障办法
《高等数学》课程是高职高专工科各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公共基础课,一方面它为专业教学和学习提供重要的数学基础的保证,另一方面它为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发挥独特的作用。为确保《高等数学》课程的教学质量,依据学校职能部门和基础课部的有关文件,课程组特制订我校《高等数学》课程教学质量标准与质量监控保障办法。
一、教学质量标准
通过《高等数学》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地获得一元微积分、多元微积分、空间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与级数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使85%左右的学生基本具有:
1.四种意识
推理意识、整体意识、抽象意识、化归意识。
2.五种能力
抽象概括的能力、演绎推理的能力、准确计算的能力、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外,使15%左右的学生除具有以上能力和数学素养外,还应具有以下两种能力及一个方面数的学素养:
初步的创新能力、灵活运用数学软件的能力;
善于对现实世界中的现象和过程进行合理的简化和量化,建立数学模型的素养。
二、质量监控保障办法
1.依据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教育高等数学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按照“在基础课的教学中,要求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高等数学》课程教学大纲,并严格执行。
2.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授课计划并严格执行。
3.坚持以自编教材为主,选用优秀教材,并积极进行辅助教材的建设。
4、定期集体备课(一般每两周一次),研讨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5.任课教师应深入钻研课程基本要求、教学大纲和教材,写好讲稿(教案)。
6.课堂教学教师应做到: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注意激发学生积极思考,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努力;不断更新讲课内容;语言准确、简炼、生动、清楚,板书工整、文字规范,并适时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7.作业要求:授课教师一般应批改总作业量的二分之一,至少三分之一;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15%。
8.授课教师应在课余为学生辅导答疑,课程组每学期每周集中安排一次学生辅导答疑时间。
9.课程组教师每学期应至少听课三次,并认真填写听课纪录。不定期进行示范课,交流教学经验。
10.期终考试命题按照学校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执行,实行教考分离、统一流水阅卷。每次阅卷后进行试题及学生成绩分析,填写成绩分析表,由课程负责人撰写课程考试分析报告,并提交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