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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专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对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不断发展和完善校园网络系统,更好的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为网络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持和网络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学校校园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校园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校园网的整体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网络系统的升级改造,协调处理网络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第二条:校园网是学校信息化发展的基础设施,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加强管理保证网络畅通,为网络用户提供安个可靠的技术支持,为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网络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保障健康发展。

第三条:校园网的管理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网络安全运行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防范措施,必要时可通过技术或行政干预的办法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要建立健全校园网络管理规章制度,重视信息安个及网络用户日志记录留存管理。

第四条:接入校园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在业务上接受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领导和管理,严禁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接入校园网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为网络线路的安装、检修、维护提供方便,有义务维护各自区域内的线路安全,防止人为损坏。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第六条:申请接入校园网的单位(有网络收费项目)和个人须先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有关的入网了续。接入校园网后必须按照学校的收费标准,按时交纳网络服务费用。除校内单位办公计算机外接入校园网络实行有偿服务。

第七条:收费标准暂定为:在校内居住的学校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网络用户每月收取网络服务费 6 0 元/机(学校补贴 30 元/月人 其余网络用户每月收取网络服务费 60 元/机,学校的开放机房网络用户收费标准另行确定。学校职工网络用户首次接入校园网,收取网络初装费 60 元/机。其余网络用户,首次接入校园网收取网络初装费 350 元/机。

第八条:收费办法:学校职工网络用户,需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身份登记手续,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收费名单,财务处每年从本人工资中一次扣缴。其余网络用户,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收费凭据,财务处负贡收费。

第九条:接入校园网的个人用户,因故停止网络服务需提前一个月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从次月起开始停止收费,否则视为正常收费用户。已停止网络服务的用尸冉次中请开通,需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新开通用户。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收费凭据,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交费后方可开通。

第十条:计费基准以每月 15 号为结算日。 15 日以前开通或停止网络服务(含 15日 )按全月收取 网 络服务费; 15 日以后开通或停止网络服务,按半月收取网络服务费。逾期未缴纳网络服务费的用户,视为自动停止网络服务。如在一个月内提出开通申请,服务费用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校园网由学校一次性投入建设。网络服务费用由学校统一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外支付网络费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按每户 1 元/月提取服务劳务费,作为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支持费用。

第十二条:接入校园网的单位,要加强对国际网站的管理,需开通国际网站的单位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通。

第十三条:校内各单位制作的网页,版面要规范,内容要真实,用词要准确。凡制作完成的单位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分配地址域名,方可进入校园网络。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配备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网页的维护和内容更新。要选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此项工作。各单位的网页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发布内容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或总支(支部)书记审核,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特别是人员更替的密码变更制度。

第十五条:接入校园网的单位和个人用户,必须对其提供的信息,发表的言论负责,不得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制作查阅、复制、传播有碍社会安定的有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接入校园网的用户不得有意干扰其它用户的正常工作。不允许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允许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及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第十七条:校园网络的工作人员和网络用户,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部门作好网络安全工作。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网络用户学校将依据情节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3年11月19日印***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文件

西航校字(2003)117号